丽江市省级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现零突破

来源: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9-30 17:45:00


2024年9月,丽江滇品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拍金山工业园区丽地2024-02宗地地块,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与丽江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标志着丽江市省级园区实现了工业项目‘标准地’零的突破。

基本情况

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是指带“标准”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相关区域评估,根据区域评估结果和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政策等制定投资、产出、能耗、税收等标准,向社会公告。企业通过出让取得“标准地”后,须同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标准”用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

为深入落实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开始,云南省探索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先行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省级下发了《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2023年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20%以上的目标;到2024年,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规模达到40%以上的目标;到202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60%以上的目标”。但因丽江市区位优势不突出、工业基础薄弱,且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较高,加上受近年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招商引资难度大,造成两个省级工业园区2023年度未能实现“标准地”出让零的突破。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相关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开发区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我局牵头制定了丽江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同时多次到两个省级园区管委会实地调查研究,开展协调沟通、现场督察督办,切实推动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一是要求古城区、华坪县具体建设项目供应领导小组对工业用地出让进行严格审核,对丽江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华坪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出让,在实现首宗工业标准地“零”突破之前,暂缓两个园区范围的工业用地地块供应,倒逼全市“标准地”供应工作。

二是2024年内两县供应的工业用地,有条件采用“标准地”出让供应的宗地要求尽量以“标准地”出让,必须考虑年内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供应规模实现40%以上目标,并将该目标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考核。

三是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经验,组成丽江市调研考察学习组赴保山市学习工业“标准地”出让工作,为推动我市工业“标准地”改革奠定基础。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2024年7月,市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供应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集体审查了位于丽江市金山工业园区的3宗合计92.54亩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方案,3宗地供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10月,丽地2024-02宗地已按照“标准地”挂牌出让方式完成供应,丽江市工业“标准地”出让实现零的突破。据悉,华坪经济开发区年内也有1宗工业用地拟按工业“标准地”出让。

“标准地”改革是一项双赢举措。对地方政府而言,“标准地”改革推动了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同时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对企业来说,“标准地”大幅提升了工业项目用地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加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拿地与运营环境,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提高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等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经验,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实现我市2024年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40%以上目标。切实深化工业“标准地”出让改革成果,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效,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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