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细化落实《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规范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利用及各类活动行为,有效守护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活态性,结合丽江古城实际,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组织编制了《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登录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jiang.gov.cn)进行查阅。
二、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传真
请将意见传真至:0888-5101974。
(二)信函
将意见建议邮寄至: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学堂路57号,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遗产安全科(邮政编码:674100)。为便于准确分类处理,请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字样。
(三)电子邮箱
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362255237@qq.com。
(四)联系电话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可联系遗产安全科张炳,
联系电话:0888-5308167。
三、征求意见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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