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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复评组对永胜县民族中学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开展市级复评

来源:丽江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          2024-10-30 16:14:53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引导学校把握正确办学方向,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增强学校改革动力,加快发展速度,充分发挥等级学校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推进我市高中教育多样化、优质化和特色化步伐,促进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提升。在市教育体育局督导部门初勘,永胜县民族中学整改提升的基础上,根据永胜县教体局的请示,市级督导部门抽调了9名普通高中工作的评估专家组成市级综合评估专家组,于2024年10月23日—25日对永胜县民族中学办学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专家组本着导向性、发展性、自主性、多元性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校园环境、设施设备;随机听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永胜县民族中学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督导评估。

专家组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4个A级指标,10个B级指标,36个C级指标,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永胜县民族中学办学质量进行核实、分析、梳理。经过专家组集体合议后,在永胜县民族中学召开了综合评价反馈会。会议由市级评估专家、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曾顺国主持,市教育评估监测中心专家和林功代表专家组进行了意见反馈,永胜县教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李丽萍和永胜县民族中学校长芮高明分别作表态发言,市教体局李淑芳对学校升等工作提出指导,并对学校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经过督导评估,永胜县民族中学初步达到一级三等的要求,待整改验收合格以后,按照程序予以公示认定。

通过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在经过学校自检自查、市级复评等评估环节后,改变了学校的面貌,提升了办学水平,搭建了学校间传帮带和交流学习的平台,极大促进了学校的全面发展,达到了教育督导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目的,促进了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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