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丽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丽江市审计局          2025-04-08 11:40:09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丽江市审计局于2024年5月—8月,对中国共产党丽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负责实施的丽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类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丽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类项目)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实施,项目概算总投资5953.5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市、县两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社会资源整合平台、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视频数据存储系统、接入网络交换系统、视频图像信息解析中心、安全防护系统、前端感知设备、租用网络和机房、与城市大脑对接及运维保障。项目于2021年11月5日开工,2022年4月整体投入使用,2023年1月通过中央验收评估,2023年12月3日竣工验收。丽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类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反映,项目完成总投资6585.47万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市、县(区)委政法委账面反映,丽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类项目)到位资金3889.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9.05万元,省级资金1460.48万元,市级资金61.76万元,县级资金208.38万元。项目资金支出3887.43万元,其中:设备投资支出3120.70万元,待摊投资支出146.06万元,其他投资支出620.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丽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经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管理执行了项目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但本次审计也发现项目未按规定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部分系统使用率低、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列支不应由本项目负担的支出22383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三)合同把控不严,多计并多付结算审计费40198元。

(四)未按规定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五)项目先投入使用,后竣工验收。

(六)项目运维管理不到位,部分设备离线。

(七)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556737元。

(八)部分系统、设备未有效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607482元。

(九)数据共享跟踪管理不到位,网络租赁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40000元。

(十)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丽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三是加强项目后期运维考核评价;四是积极筹措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556737元的问题,市、区(县)委政法委已按实际完成投资与施工单位进行了结算;对列支不应由本项目负担的支出22383元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将在2025年项目预算资金下达后进行调账处理;对合同把控不严,多计并多付结算审计费40198元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已在未支付款项中进行扣减;对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市、区(县)委政法委正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对未按规定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先投入使用后竣工验收的问题,市委政法委承诺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对项目运维管理不到位,部分设备离线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已督促运维单位组建人员对项目离线点位跟进处理,截至2024年12月10日,已累计处理87个离线点位,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立项目运维考核评价机制,及时跟踪管理前端感知设备运维情况;对部分系统(设备)及网络租赁未有效发挥效益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将督促指导各区(县)充分使用已建的系统、设备,提升使用效益,并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的前期需求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以及项目后期运维情况跟踪、监测和管理;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已对签订的项目合同逐一计算应缴税款金额,将在2025年项目预算资金下达后及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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