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近期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形成了《丽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驻丽有关单位,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调整公布的《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等情况,在《丽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丽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依法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市林草局。
(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依法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许可事项。
(三)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依法规范“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事项名称。
(四)根据省级层面清单调整和我市机构改革情况,依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丽江金融监管分局、国家外汇局丽江市分局、市消防救援局主管的许可事项,相应明确实施机关;将原由市科技局主管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B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合并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对实施机关作了明确;对“燃气经营许可”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调整到市级。省级层面清单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调整为省住建厅,不再列入本清单。
(五)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同步调整部分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文件对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承接的省级委托权限、实施机关调整、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等予以明确,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完善县(区)(含乡镇)及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许可事项及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事项,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推进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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