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城区、玉龙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06 17:05:28

根据《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江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253号)和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古城区玉龙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及居民阶梯气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丽发改价格〔2025254),结合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气源采购合同,开始实施古城区、玉龙县202511月至20263涵盖居民和非居民用气的上下游价格联动。

一、执行时间

2025111日至2026331日。

二、价格联动方案

(一)实施联动后的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云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1.59/立方米+联动额0.29/立方米)+居民用气配气价格(1.00/立方米)=2.88/立方米。

(二)实施联动后的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云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1.59/立方米+联动额0.96/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97/立方米)=3.52/立方米。

三、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按照《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古城区玉龙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及居民阶梯气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丽发改价格〔2025254号)执行。

四、优惠政策

低收入和特困救助人员凭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每户每年居民用气在34立方米以内(含本数)的用气量,用气价格按2.3/立方米执行;超出部分按2.88/立方米执行。托育服务机构用气按居民气价第一阶梯价格标准执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按居民气价第一阶梯、第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相关文档: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古城区玉龙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信息专线:0888-12345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7000001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39035  不良信息举报邮箱:ljxxg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