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方案(2023年)》政策解读

来源: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3 17:43: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落实丽江市“十四五”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2024年11月3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丽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方案(2023年)》(丽政办发〔2024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把握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指导丽江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推动丽江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什么要开展动态更新?

2021年7月28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丽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十四五”以来,随着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国土空间规划、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等工作深入开展和成果应用,以及领域相关专项规划印发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利用目标已经发生变化,为适应新的变化形势,开展生态系统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十分迫切而必要。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丽江市人民政府办2024年11月3日印发《实施方案》并即日起实施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分为4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是更新原则。要求动态更新需立足实际、依法依规并保持总体稳定进行调整。三是更新结果。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结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需要,划分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丽江市共划定分4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5个,重点管控单元24个,一般管控单元5个。针对三类管控单元,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定位、生态环境功能和环境管理目标等因素,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管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形成全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以及各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四是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支撑宏观管控、强化监督与考核机制、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四、《实施方案》与上级政策措施的异同、特点?

《实施方案》是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总体要求下,结合丽江市实际研究制定的,与省级总体目标要求一致,只是提出的管控目标更切合实际、任务更明确。在实施过程中,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有利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好服务于丽江市高质量发展要求。

相关文档: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方案(2023年)》的通知
     |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信息专线:0888-12345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7000001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39035  不良信息举报邮箱:ljxxg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