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管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0号)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为丽江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南口站所出具具结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3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联系电话:0888-3990393)
附件:关于丽江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丽江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办理南口站所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位于丽江市古城区南口路317号丽江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南口站所的实验室综合楼项目于2011年8月17日立项,东邻水电村活动中心及水电村停车场,西邻南口路,南邻吉祥商贸城,北邻水电村入村道路,宗地面积2954.84㎡,2011年9月8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1年9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1年11月2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14年4月4日通过丽江市规划局项目规划核实并取得项目规划核实意见书,已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
该地块上原有老旧房屋1幢2幢4栋5幢(详见测绘图纸)建于上世纪70年代,房屋权属来源合法、历史情况清晰,但由于历史原因无相关的批建手续,经丽江春雨不动产事务有限公司测绘并于2026年4月21日出具了不动产测绘报告,经测绘测绘1幢、2幢、4幢、5幢房屋建筑面积为1058.19㎡,实验室综合楼(3幢)面积607.68㎡(于2014年4月4日通过丽江市规划局项目规划核实并取得项目规划核实意见书,已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5栋房屋总共建筑面积为1665.87㎡,2026年7月3日经丽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老旧房屋1幢2幢4幢5幢安全等级评定均为B级,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经核查,以上房产均无抵押、无查封,以上不动产现由丽江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实际管理使用,不动产权属于丽江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同意将该不动产办理登记至丽江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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