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丽办字﹝2023﹞13号),丽江市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丽江市2025年度乡村振兴“和美乡村”评选工作,现公示评选情况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都可以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提出异议。
联系人:成联楼,联系电话:0888—8889001。
附件:1.丽江市2025年度乡村振兴“和美乡村”评选情况
丽江市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附件1
丽江市2025年度乡村振兴“和美乡村”评选情况
为高质量推动“千万工程”经验在丽江市落地生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丽办字﹝2023﹞13号),开展了丽江市2025年度乡村振兴“和美乡村”评选工作。
一、评选过程
(一)县(区)申报
根据“和美乡村”三年行动要求,市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17个行政村申报材料〔古城区、玉龙县、华坪县各3个行政村,永胜县、宁蒗县各4个行政村〕。
(二)评分经过
市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6年3月17日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丽江市“和美乡村”评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和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评定标准,结合申报材料、日常工作情况、建设推进成效等对申报行政村进行评分。
(三)加分情况
按照“和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评定要求中加分要求,申报的17个行政村中,县(区)累计上报9份加分申请,经对照加分细则核实,采纳加分3份,未采纳6份(加分和加分申请未采纳说明详见附件2)。最终获得加分情况为:古城区七河镇共和村加分2分、古城区七河镇新民村加分2分、宁蒗县永宁镇温泉村加分2分。
(四)最终得分情况
经过市级部门评定和加分累计,各县(区)上报的17个行政村最终得分情况为:七河镇共和村96.67分(部门评定94.67分,加分2分)、开南街道良美社区94分、七河镇新民村98.84分(部门评定96.84分,加分2分)、拉市镇海东村97.42分、白沙镇新善村96.7分、石头乡桃花村91.41分、程海镇河口村96.31分、片角镇下六村91.49分、涛源镇东安村95.88分、永北镇南华社区92.9分、船房乡华荣村92.69分、永兴乡基度村93.88分、新庄乡天星村92.6分、大兴街道拉都河村87.2分、新营盘乡毛家乡村86.6分、宁利乡宁利村89.69分、永宁镇温泉村95.71分(部门评定93.71分,加分2分)。
二、评定结果
按照“和美乡村”三年行动中建设评定程序要求,以兼顾县(区)发展不平衡和激励先进为原则,将行政村评定分为县内评定和竞争评定两类开展。
(一)县内评定
按照三年行动中“兼顾县区发展不平衡”的原则开展县内评定:在县(区)上报的行政村中,分县(区)按照得分高低和名额进行评定(古城、玉龙、华坪县获评名额各1个,永胜县、宁蒗县获评名额各3个),县内评定按名额评选出9个行政村拟评定为2025年“和美乡村”,分别为:七河镇新民村、拉市镇海东村、程海镇河口村、永北镇南华社区、涛源镇东安村、永兴乡基度村、永宁镇温泉村、大兴街道拉都河村、宁利乡宁利村。
(二)竞争性评定
为体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思路,在县(区)上报的17个村中,对县内评定后剩余8个行政村,按照得分高低评选出4个村委会拟评定为2025年“和美乡村”,分别为:七河镇共和村、开南街道良美社区、白沙镇新善村、船房乡华荣村。
三、奖补资金分配
按照三年行动中“每年筹措2600万元对获得丽江市和美乡村称号的13个村委会开展奖补,每个村市级奖补200万元到村委会所在地乡(镇、街道)”的要求,将按照各县(区)获评“和美乡村”村委会数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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