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丽江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修订了《丽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因时间紧任务重,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30日(共11天),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30日(共11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反馈。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78431377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丽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书面信函反馈。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丽江市应急管理局,通信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68号,邮编:674100,信封上请注明“《丽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话反馈。可通过电话反馈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888-5155007。
附件:
2.
《丽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丽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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