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丽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送审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办法(送审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6年1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另行公布。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
1.听证代表(15-20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设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置等企业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关注建筑垃圾管理的市民代表。
2.听证旁听人(5人以内):从申请听证代表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和本单位涉及业务各科室长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中确定。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旁听人: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前往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监督科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14:30至18:00)。
2.网上报名自行下载听证会报名表(附后)逐栏填写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jcsglk5182701@163.com。
3.传真报名自行下载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传真至0888-5160262。
六、相关事项
(一)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报名后因故未能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报名不足的,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会召开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丽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报名地址: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63号)103城市管理与监督科报名。
邮编:674100
联系人:舒江海
联系电话/传真:0888-5182701/5160262(传真)
电子邮箱:zjjcsglk5182701@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丽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送审稿)》
听证会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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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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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人符合听证会代表/旁听人员报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诺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人确认签名: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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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带“*”号的项目为必填项。
2.名单确定后,“姓名”将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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