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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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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5-09-17 17:52:27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5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丽江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普查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江市第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不纳入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查工作有序开展。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精心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

()明确部门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方面的事项,由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遥感工作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广播电视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作物种植业生产、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乡村振兴方面的事项,由农业农村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方面的事项,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方面的事项,由公安负责和协调;涉及数字地图、卫星遥感影像、自然资源调查方面的事项,由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水电方面的事项,由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军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丽江军分区保障处、武警丽江支队保障处负责和协调。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普查经费保障

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涉及的有关工作事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负责和协调。

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要建立覆盖农业普查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配合度,营造理解、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丽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59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杨耀军副市长

副组长:吴忠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管振声市政府副秘书长

木兆鸿统计局局长

王崇明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队长

李荣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贡山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志龙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自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员:杨和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谭应兵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学杰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胡永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福智市民政局副

朱云彩市司法局副局长

杜玉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金云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崔慧颖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万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仕杰市市场监督管理副局长

熊锦宝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英敏市统计局副局长

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副队长

丽江军分区保障处助理员

代佳佳武警丽江支队保障处副处长

丽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木兆鸿、王崇明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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