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现将丽江市司法局起草的《丽江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丽江市法制审核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丽江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10日。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一、电子邮箱:ljszfjd@163.com。
二、通信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1号丽江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邮政编码:674199。
三、联系电话(传真):0888—5550148,联系人:焦文锋、秦富芳。
附件:
附件5.丽江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丽江市司法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