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1-30 15:50:00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玉龙纳西族自治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331日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7)、76日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29日丽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公共卫生稳就业保就业生态环境公共资源配置自然资源领域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2022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1其中概况类信息19条,政务动态信息95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05按时于每年131日前公开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包括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部门的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每年220日前汇总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省依申请公开应用管理系统转办8件,邮政寄送3件,当面提交5件)。按时办结11件〔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其他处理(建议申请人到场查询)1件〕,申请人放弃申请5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3规定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及专栏页面设计方案持续规范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按照统一页面版式和文本格式集纳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并动态调整更新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已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营。全年共投入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经费8.955万元用于平台建设、平台运行维护及日常监测在内容发布、网络安全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不断提升具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值班值守、日常读网巡网强化常态监管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持续提升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二是持续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和应用管理2022年末全县政府系统共登记备案政务新媒体35个。其中,县政府办公室开办的1乡镇人民政府开办的14个,县直部门开办的11个,县直部门内设或派出机构开办的9个。按平台分类,微信29个,新浪微博5个,今日头条1政务新媒体在全县工作中切实发挥了发布政府信息、开展政策解读、深化政民互动、提供便民服务、回应社会关切、收集社情民意、引导公众舆论、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各级各部门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以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为目标,公示栏、电子屏、报纸、电视、广播、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仍然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不可或缺的阵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云南丽江)网、全省预决算公开监督平台、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载体也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借助县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也不断扩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4.7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2.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解读还不深入解读质量还不高

3.部分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存在内容更新滞后、运维保障不足等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继续运用纳西族、白族、傈僳族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

3.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各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严格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建设开办、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职责采取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检查等手段,切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县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也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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