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丽江市财政局          2023-01-30 15:33:56

丽江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六个部分。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丽江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要求,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有序推进主动公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按信息类别在部门信息专栏、丽江市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专栏进行公开根据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安排,及时准确编制丽江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及时维护部门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维护完善部门基本信息。三是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市财政局主办的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7件均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面商面复,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市人大、市政协和两办督查室报告,提供面复材料,提案办理总体情况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开。四是规范发布2021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市政府办工作要求,认真梳理2021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规范发布财政部门年度信息公开报告。五是认真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及时确定责任科室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审批,安排专人负责回复,2022年市财政局共完成依申请公开10件,满意率达到100%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主要抓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督促和公开各科室(中心)配合提供信息以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标准化。对于各类政府信息,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在信息公开前,先由业务科室进行内容保密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

(三)积极开展政策解读。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减税降费板块中公开财政部、财政厅等部门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知晓面,为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企利民打下基础,更好地支持全市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22年共在政府网站公开上级政策文件53份。二是开展政策解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建立科学的符合丽江实际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丽江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撬动作用,引导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出台了《丽江市中小微企业信贷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在办法出台后,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中发布《〈丽江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丽江市中小微企业信贷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四)强化平台建设。一是正常使用政务公开平台。市财政局无部门网站,政务信息主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要求,规范梳理公开内容,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规范发布政务信息。二是规范运行政务新媒体。20201015日,丽江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开始启用,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宣传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县财政部门发布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共有2155人关注了市财政局公众号。三是自市长热线新系统上线以来,丽江市财政局安排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市长热线,截至目前共计完成11件市长热线办交办的咨询件,均做到及时查收、及时回复,并得到咨询人肯定。

(四)提升组织保障水平。2022415日召开的丽江市财政局第4次党组会议上,通过审议《丽江市财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审议稿)》,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市财政局重点工作任务。2022415日召开的丽江市财政局第4次党组会议上,局办公室主任向局党组报告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同时局党组对全局如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会的机会,对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进行了培训,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结束后,将培训课件发送至各科室(中心),引导各科室(中心)确保规范发布政务信息。三是认真对照各级政务公开发现问题整改的有关要求,认真对照本单位政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事务 内部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丽江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更新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2023年,丽江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梳理,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丽江市财政局无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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