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丽江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176件,经审查立案173件。这些提案经过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办理,在全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产生了良好的政治影响和经济社会效益。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充分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协丽江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丽江市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办法》的规定,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常委会议决定,对《关于在丽江市区北郊和南郊增建学校的提案》等9件优秀提案和市卫生局等5个承办提案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提案者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市政协全体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及各提案承办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坚持提案工作方针,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共同把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政协丽江市二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
一、第153号《关于在丽江市区北郊和南郊增建学校的提案》。提案人:洪 钟
二、第74号《关于建立黑龙潭生态保护区的建议》。提案人:薛润光
三、第31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提案》。提案人:徐向前
四、第11号《关于规范我市物业管理的建议》。提案人:李世明等委员
五、第75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建议》。提案人:李万云
六、第65号《关于依法整治广告牌匾,营造靓丽丽江的建议》。提案人:李金良
七、第06号《关于扶持文化产业类资金集中统筹使用的建议》。提案人:赵重合
八、第17号《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准入制度的提案》。提案人:严成珍
九、第110号《关于搞好丽江城郊接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建议》。提案人: 郭廷华
承办提案先进单位
一、市卫生局
二、古城区人民政府
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市建设局
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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