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召开
来源:丽江政协    发表日期:2006-04-06    浏览数:


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召开


 


4月3日至4日,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召开,市政协主席杨文彬主持会议并作讲话。政协丽江市第一届委员会常委出席会议,部分市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会议。市政府办、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委等部门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传达了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精神、省政协九届十四次常委会精神;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在我市落实情况的通报》并进行交流和讨论;修改完善了《政协丽江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丽江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丽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丽江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
  杨文彬指出,今年2月8日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意见》站在历史和现实的高度,对人民政协事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了科学的论述和定位,指明了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以及通过人民政协组织实施大团结大联合、致力于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政协的任务和必须坚持的原则。
  杨文彬强调,学习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也是市政协常委会的好传统。学习贯彻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我市两级政协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市、区(县)政协要把学习贯彻好《意见》摆在突出位置,在把握其精神实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抓出新成果。
  杨文彬要求,要采取各种方式认真学习《意见》,用《意见》精神指导实践,切实履行好三项职能,促进丽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以《意见》为指导,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新途径,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在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开展以学习、宣讲《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委员和机关干部的素质;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做好《意见》精神的宣传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形成全党全社会都重视、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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