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质量意识 提出优秀提案 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献计出力
来源:丽江市政协    发表日期:2004-12-03    浏览数: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协商监督有无成效直接影响政协组织在当地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而人民政协履行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质量,往往取决于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这是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基础。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政协职能的最经常、最有效的形式。所以政协提案工作总的讲就是提案的产生、提案的办理和提案的服务三大方面。提案质量是基础,提案办理质量是关键,提案服务质量是保证。这三个环节环环相扣,节节相连,缺一不可,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为帮助委员掌握提案知识,并在履行职能中更好的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从而写出高质量的提案,我们编写了提案知识材料。望广大政协委员利用宝贵时间,认真学习提案知识,增强提案质量意识,在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所学到的提案知识,认真撰写提案,力争提出优秀提案,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献计出力。


一、政协提案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1、提案的性质问题是提案工作的关键问题,也是根本问题。正确认识提案的性质,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础与前提。


什么是政协提案呢?提案是政协丽江市委员会的委员、参加市政协的人民团体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就丽江市有关大政方针、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地方重要事务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等,向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对政协提案的定义表述明确了以下五个要素:


1)明确政协提案提出的主体。根据《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明确了政协提案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提出,只限于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全体会议期间还可以会议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在我市境内的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参加市政协的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提案。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联合提出提案。


2)明确政协提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有:一是有关


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二是统一战线内部关系;三是地方重要事务;四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


3)明确政协提案程序。政协提案必须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按照《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要求规定审查立案,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以市政协的名义,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交办。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通过召开承办单位会议集中交办;闭会期间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随时审查和交办。


4)明确政协提案的办理。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政协提案是一种有组织有领导的民主方式,是一种组织行为。政协提案将由政协组织交付有关承办单位办理,而不是提案者对承办部门的直接行为。第二,提案办理要“件件有答复”。政协提案是书面意见和建议,是提案者经过深思熟虑后郑重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它既不同于口头表示、即席发言,也不同于政协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中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了党和国家机关部门要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的责任、义务和程序。


5)明确政协提案的性质。政协提案的性质是政协的职能所决定的,是书面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即属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性质,因而不是指令性的。提案者根据此精神提出提案;承办者根据此精神办理提案。


2、政协提案的地位和作用


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的人民团体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献计出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与各族各界人士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式很多,有会议(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协商座谈会等)、委员视察、专委会的专题调查研究等。但提案有其广泛性、经常性和规范性的优势,发挥出独特的作用。政协提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是一个可贵的信息资源。政协把这些信息及时整理和提供给党和政府参考,可以推动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党和政府所需要的。同时,提案的内容一般都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在情况中对存在问题往往提出批评或寓批评于分析之中,因此,提案还具有不同程度的民主监督作用。从这些意义上讲,政协提案对党政部门的重要决策具有参谋咨询作用;对决策的贯彻执行具有推动和信息反馈作用;对重要计划的实施具有补充完善作用;对改进领导工作、克服官僚主义和加强廉政建设具有民主监督作用;对解决某些人民内部矛盾能起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和稳定社会的作用;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提案就成为政治协商的好途径,民主监督的好形式,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提案者贡献聪明才智,发挥独特专长提供了好舞台。提案工作做得如何,已成为检验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政协提案的特点和优势


政协提案具有以下的特点和优势:


1、广泛性。第一,提案者的广泛性。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最大的包容性。政协汇聚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界别、各行业的代表人物、社会上各个方面的代表人物政协里面都有,而这些政协委员又联系着方方面面的人民群众,形成一个广泛的巨大网络。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可通过委员提案反映。同时提案者既有单位的又有个人的,还有几个、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委员的提案,所以提案者的人数不限,即提案者具有广泛性。第二,提案内容的广泛性,围绕四大内容展开,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无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统一战线、政法等都涉及到。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以外的内容都可以提出提案,所以提案的内容具有广泛性。第三,提案承办单位的广泛性。涉及市属各有关部门及县(区)党委、政府,联系面很广。


2、民主性。凡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都可以用提案的形式与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种全方位、多角度、大容量的方式充分反映了提案的民主性。


3、经常性。政协提案的“三不限”原则,即:内容不限,人数不限,时间不限。提案者随时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周围群众的要求,需要反映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较快地反映到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使问题得到解决。人数不限,提案者可以个人、联名或联组,但列席人员不能提提案,所以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提提案的权利,只有政协委员和参加市政协的人民团体和市政协的各专门委员会才能提提案,其他单位不能提提案。时间不限也不是绝对的不限,提案必须在下一次召开政协全会之前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提出,否则提出的提案归入下一年度的提案。从而为提案者履行自己的职能,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4、实效性。承办单位要对政协提案办理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并在提案交办后的三个月内正式以文件形式答复。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复,应及时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商定办复时间。


三、政协提案和政协建议案有何异同


政协提案和政协建议案都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一种形式,其性质、目的都是一致的。不同点在于:提案是由委员个人(或联名、联组)或参加政协的单位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建议。而政协建议案是涉及全局问题并具有可行性的重大提案,经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协名义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提出的建议。二者提出的名义不同,审议、审查机构不同,送达机关不同。建议案代表政协整体意见和水平,是政协高层次参政议政的一种行为方式,力度更强,影响更大。


四、要提高提案质量,应力求做到“五个三”


政协提案质量的高低,是提案者履行职能的素质和能力的一种反映,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基础。提案工作的全部意义是取决于提案质量。我们经常说政协提案是政协的生命,而提案质量又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怎样提提案,怎样提高提案的质量,怎样运用提案充分履行职能,这需要我们每个政协委员认真思考,经常值得注意的重要问题。要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应力求做到“五个三”:


1、“三需要”。即提高政协提案质量是政协地位的需要、提案者自身的需要、实践和实际的需要,第一,是政协地位的需要。这是由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坚持和完善这一政治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一个高层次的协商监督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第二,是提案者自身的需要。由于提案者是社会各界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在社会上享有相当的声望和政治地位及社会地位。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政协职能和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形式,也是反映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水平的一种能力。因此提案者在撰写提案时,应以十分认真严肃的科学态度,力争每件提案达到基本要求。第三,是实践和实际的需要。由于政协委员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参大政、议大事,提案是委员履行职能,建真言、献良策、出实招的重要方式。


2、“三把握”。即把握大局,把握角度,把握问题。把握大局,就是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才会做到小局服务于大局,局部服从于全局。只有了解了大局,认识大局,研究大局,才能真正把握大局,才能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把握角度,就是要从政协地位的角度,政协职能的角度去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社情民意。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可超前,而提出意见的角度不可越位,也就是“尽职而不越位”,要做到选题要准,入题要好,破题要高。要站在人民政协的角度,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冷静思考,就能识破一些“难点”、“热点”、“冷点”问题,提出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把握问题,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确确实实所关心、所要求、所重视、有意见或反映强烈的,而上级还没有注意的问题,上级有关部门正在急于寻找出路和办法的问题。并对问题的重要性、关键性、实质性和问题的大小多少都要实事求是的掌握住、把好度。


3、“三性”。即: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一是严肃性。首先,政协提案是提案者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特有的方式和手段,所提意见和建议都是着眼于发挥政协职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其次,政协提案是必须经过严格审查而确立的一种有组织的行为,是目的明确,运作规范,多方配合,贯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实践活动;最后,提案者应持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力求使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采纳,所以要深入调查、周密思考,慎重提出,书写规范。二是科学性。提案的科学性是能否被承办部门采纳或引起重视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提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主要指提案应言之有据,持之有理。言之有据,是指提案的提出要有事实依据、唯物、客观;对案情的叙述要清楚具体。事实不准确,就谈不上科学性。持之有理,是指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要作出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它是提出可行性建议和要求的基础,也反映了提案者的分析能力和理论水平。三是可行性。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有实施的条件和可能,具有现实意义。提案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要真正想解决问题,提案者就应在提案建议部分多下功夫,把建议建立在可行性基础之上。


总之,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严肃性是科学性的保证,科学性是可行性的强大支柱和前提,可行性是严肃性的验证和体现。“三性”中的可行性具有较大的弹性,某些科学性的意见,往往因时机不适宜,物质条件不充分,或者特定环境中的承办者不认识不积极而被搁置起来,但就不一定没有可行性。政协不立法,但可立论。政协提案可以提意见和建议,有的提案是前瞻性、预见性的,现在是立论,将来就是成果,就是成就。


4、“三有”。即: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一是有情况。就是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大政方针、中心任务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反映情况,做到情况真实、情况详实、情况属实。二是有分析。就是要事实明确,言之有物,做到科学分析、辩证分析、实事求是地分析。分析透彻,说理充分,判断正确,避免笼统、空泛。三是有建议。这是使提案能否得到采纳的关键。因此必须针对案情,提出相应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建议力求具体和可行,缺乏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再好,也难于落实。


5、“三清”。即:提案的案由要清、内容要清、书写要清。


一是提案的案由要清。指提案的题目要简明扼要,案由要和提案内容一致。二是提案内容要清。首先,案由分析与意见,要求和建议分层次写清,不要交替,不要混淆;其次,要一事一案,切忌一案多事。三是书写要清。必须用钢笔、毛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清楚,提交的提案要交原件。


政协提案有其基本程序,可归纳为“问题—原因—建议”三段式。既然,提案是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我们希望政协委员应该做到“三不”:不放弃提提案;不泛泛提提案;不规范的提案不提。如何提提案参政议政,概括起来就是七句话:学习要好,认识要高,选题要准,调研要深,建议要实,书写要清,效果要好。


总之,政协提案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无疑应当按照上述的规定,立足于政协工作的特点和政协提案的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反映社情民意,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参大政、议大事,为市委和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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