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7日在政协丽江市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上通过)
按照政协丽江市委员会主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于2003年10至11月对丽江市劳动力市场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于2003年11月底写出了调研报告。2004年5月9日,市政协主席会议对调研报告进行了讨论。根据会议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奚丽宏副主席又率领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人员于5月14日先后到古城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区长周鸿同志及相关人员分别座谈,讨论了丽江市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有关事宜,研究、探讨了丽江市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办法措施。调研组先后到古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古城区金山乡劳务输出管理协会、古城区原劳务市场和新建的象山劳动力市场进行了实地调研,查看了游散在市区范围内的务工人员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各级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全市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是高度重视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市、区、县都建立了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所。截止去年年底,全市四县一区都已组建了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并由一名乡(镇)领导兼所长,负责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输出工作。面对城镇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市(镇)规模扩大,城郊农民变市民、失地农民增多等就业压力,他们积极采取收集就业信息,介绍安排就业岗位,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做好劳务输出等措施。在市内安排了大量劳动就业岗位(包括临时劳工、钟点工等),向市外、省外、国外输送了许多劳动力。为缓解我市就业压力,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2年11月20日,丽江市劳动力市场正式挂牌营业,到去年10月底,在丽江市城区共建有丽江市劳动力市场、古城区劳务市场、金山、祥云、义河三个劳务输出协会,有6个职业介绍中心,6个社会职介所等管理和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共介绍输出各类求职人员和劳工4000多人。仅金山乡劳务输出协会在成立后两个多月时间里就输出农村劳动力1876人,为我市各用工单位提供了优质、便利的服务。为合理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市劳动力市场是一个投资30万元建成的较为现代化的劳动力市场。自投入使用以来,采取召开信息发布会,通过电子屏幕公布劳务信息等形式,适时地向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劳务信息。一年来共接待求职人员1230多人,成功地介绍就业943人。涉及用工单位(个人)95家;古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县分设后,看到大批求职者在城区四处游散找工作等情况,及时借用烟草公司的一块地皮,搭盖起简易棚,建立起劳务市场,为务工者提供了一个固定的找工场所。金山乡党委、政府根据金山乡共有8000剩余劳动力,有3500人长期在城区打工,但无准确的劳务信息和相对固定的做工场所,有些农民往返城区几转也找不到工作,费时费工等状况。于2003年10月成立了金山乡劳务输出协会,负责沟通掌握城区用工单位和乡劳动力信息,及时地将本乡劳动力组织输送给用工单位,既方便了用工单位,又提高了劳动力的效率。他们还随时掌握农村劳动生产信息,对缺乏劳力的农民及时地组织劳动力帮助生产,解决因外出务工缺乏劳力农民的后顾之忧。为适应丽江市城区劳务工作需要,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投资,在象山市场新建了一个劳动力市场,并于今年正式建成投入使用,为市区劳务活动提供了较好的场所。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措施跟不上,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定,服务体系不健全,在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方面还存在着局限性。
原先投入使用的市劳动力市场是一个设施较为现代化的劳动力市场,许多大中专毕业生和受过中等教育的求职者,喜欢到这里求职。但农村劳动力多为身背箩筐或携带工具的务工者。他们到那个大厅里活动多有不便,大厅里电子屏幕显示的用工信息对他们并不重要,他们需要的是能方便快捷地找到一份工作,尽快地投入劳动。故不大愿意到劳动力市场去求职,而聚集在街头路边等候用工单位或个人的顾用。街头路边容易找到劳动力,用工单位或个人顾用劳动力也就去街头路边寻找。久而久之,街口路边就无形之中成了劳务洽谈交易的场所。
原古城区劳务市场是一个借用烟草公司地盘搭建的市场,设施简陋,场地狭小,仅有几间简易棚供民工们停放单车、摆放工具。该市场地处观光酒店斜对面,香格里拉大道西侧,交通方便,大量农民工拥到市场。由于缺乏必要的休息和洽谈劳务的场所,民工们携带工具,或蹲或站甚至有的坐卧在香格里拉大道旁。一但有施工单位来找人,大家争先恐后、蜂拥而上,影响了市容,妨碍了交通。该市场现在虽已拆除,但因缺乏有效地疏导,民工们仍然停留在这个地方。另外,在市区的其它街道路边、交叉路口也还聚集或游散着许多找工者。
市、区共同兴建的象山劳动力市场,场地宽敞,也设置了一些可供农民工休息待聘的设施,但宣传、疏导等工作跟不上,服务不到位,用工单位和民工都不习惯到该市场洽谈劳务,使之大部分闲置。
2、大部分用工单位不按《劳动法》用工,存在着不与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给民工交纳社会保险、使用童工、随意延长劳动时间而不给加班工资,克扣、拖欠民工工资等现象。2003年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的案件就有60多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共解决拖欠民工工资210万元,涉及民工人数1800多人。
3、民办职业介绍所人员素质偏低、管理较差。有关职业介绍的政策法规执行不力,随意性强,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待于加强。
4、没有明确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培训、咨询、服务机构,职能职责不明确,形不成齐抓共管、统筹布局,造成劳动社会保障、公安、城建、交通、农业、市政等职能部门各行其是。源头管理无章可循,政府对用工单位(个人)没有明确的规范要求,造成用工部门无序用工现状。
5、我市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偏低、劳动技能偏低、择业观念滞后,难以找到适当的工作。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服务体系。(1)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古城区、玉龙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当前劳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切实扭转我市劳动力市场杂乱无序的现象,塑造丽江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在可能的情况下,一是以区县政府为主,建立劳务输出管理协会等形式的服务组织;二是由金山、黄山、白沙三个乡镇成立劳务输出管理协会,把到市区的务工者就近划归乡镇的劳务输出协会管理,由乡镇劳务输出协会与市劳动力市场和用工单位直接联系劳动力的供需情况,对劳动力的使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合理安排。(2)建议成立劳动力市场管理中心,由劳动、民政、公安、农业、城建、妇联、市政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管理,协调全市劳动力市场和劳务输出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增加适当的事业编制,(3)建议市人民政府尽快下发一个文件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用工单位(个人)的用工办法、劳务输出等工作。包括用工单位申报用工计划,劳务交易应统一在劳动力市场洽谈,劳务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以及劳动技能培训、各县(区)乡镇劳务管理办法等内容,使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加强劳务市场的法制化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合同法》、《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劳动就业的政策办理劳务关系。对违法用工、侵害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部门、司法部门等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维护繁荣和稳定。
3、加强对劳动者素质的培训。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重视对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加强诚实信用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他们确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使他们逐步具有较熟练的劳动技能和良好的择业观念,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各个领域的劳务需求,更好地从事各种劳务活动。
4、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所从业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服务的思想,逐步地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政协丽江市委员会
二00四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劳动 劳动力 调研 报告
抄送:市委、政府、人大、纪委、组织部
发: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各区县政协、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农业局、环保局、工商局
丽江市政协办公室 2004年8月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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