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严防森林火灾
来源:丽江政务    发表日期:2010-03-10    浏览数:

  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人”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分析、再安排、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经费物资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预防准备到位,坚决防止重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主(长)、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的具体责任;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重点严格执行好五个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扑救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按要求组建好季节性森林消防队伍;加强监督,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大排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持久地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火案查处,严惩肇事者和责任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县防火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专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不力者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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