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 强化监管 扎实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和军强 (2008年4月3日)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营造安定、和谐的环境。刚才,县安监局局长李汝光同志总结了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并安排了2008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2007年度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县政府还要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照新一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几点意见。 一、多措并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绩 去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的要求,以贯彻《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实现了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控事故,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如期实现。据统计,去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起,死亡7人,事故各项指标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重要时段,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顺利实现了年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是创新机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及考核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是注重预防,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成效逐步显现。一方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矿山采掘、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烟花爆竹、学校等行业和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率达97%以上。 四是强化宣教,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加强。一方面,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借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载体,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安全宣传进农村、进企业,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另一方面,加强矿山、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建筑等行业业主、安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从总体上说,过去的一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努力。特别是工作在安全生产第一线的同志们,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工作,为保持全县安全生产良好态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为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大局付出艰辛努力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正视差距,客观估价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 几年来,尽管我县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并且日趋好转,但由于客观和历史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一是从事故发生情况来看,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总量仍然居高不下。尽管去年我县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指标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但由于我县地理形势复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薄弱等原因,事故总量和造成损失仍然居高不下,特别是矿山事故起数以及死亡人数较上年大幅增长,分别上升300%和200%。 二是从安全生产基础来看,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公共安全设施欠账较多,尤其是全县路况极差,病险桥梁、病险路段、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大,道路交通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突出;绝大部分煤矿和一些企业设备工艺落后,事故隐患很多;安全生产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员工安全素质较低,企业也没有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管理;不少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私挖滥采,资源浪费严重,甚至要钱不要命,冒隐蛮干,隐患极其突出。 三是从全社会安全意识来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少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效益、轻安全防范,一些必需的设备和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少数干部群众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匮乏,在生产过程中时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一些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熟悉、不了解,存在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现象。 四是从事故隐患整改效果来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矿山安全上,主要表现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设备配备不齐、开采方式随意等,给矿山采掘施工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在道路交通安全上,主要表现在超速、超载、超限等违章行驶现象屡禁不绝,农用车载人等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另外,随着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车流量日益增加,交通安全管理压力越来越大。在消防安全上,主要表现在部分娱乐场所消防通道不畅,电器设施老化。同时,“多合一”建筑的整改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农村消防安全隐患较多。在建筑安全上,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不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防坠落、防坍塌设施及劳动防护设施配备不足。在烟花爆竹和爆炸物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上,也存在问题。在学校安全上,主要表现在学生乘车、宿舍消防等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学生自防自救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五是从事故救援情况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还不够健全。尽管目前各乡(镇)、部门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难以真正适应突发性事故救援的需要。同时,专项应急救援队伍不健全,快速救援能力尚待提高。 六是从监管部门主观上看,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乡镇和部门未能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松懈麻痹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超前性差,工作落实不到位,细节问题不重视,监管措施不力,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有的推诿扯皮、消极作为,个别的甚至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责任事故追究上,失之于宽、失之于严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极个别乡(镇)和部门,特别是一些企业,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和职工的生命根本不当回事。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县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门类齐全,点多面广,在全县经济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安全监管任务相当繁重。近年来,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采取的措施越来越强硬,对责任事故的处理也越来越严厉。同时,作为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也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检验的重要标准。为此,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我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职责,突出重点,扎实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08年 ,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年”,更是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打基础、求发展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根据省、市会议精神,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按照国务院、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体部署和“安全隐患治理年”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有力的措施和务实的作风,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非法生产造成的安全事故,确保少出事故,严控死亡指标,确保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目标任务是:以死亡控制指标为核心,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3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1.4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6以内,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 围绕以上目标,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四个责任,强化十项制度,突出抓好五个重点,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一)严格落实“四个责任”。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县政府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县政府各位副县长要按照政府分工,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领导,全面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抓好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任务层层分解到站(所)、村(组),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统筹抓好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安监、发改、经贸、公安(交警)、消防、交通、水务、国土、矿管、建设、教育、电力、旅游、林业、农业、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依法承担行政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目标任务和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股所、校点、企业和具体责任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行政执法,保障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其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车间、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责任人。 (二)强化十项制度。要按照“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总体要求,努力构筑预防、教育、惩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定期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坚持县政府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委会每月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不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应的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二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各乡镇及主管部门要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落实人员、分片定点、定企业、定人负责,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年内不得少于12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以上。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制度。要全面加强企业业主、安全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各乡镇和各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的强制培训年内不得少于2次。尤其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好高危作业人员挂牌上岗资格制度。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必须达到100%。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三项经济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安监、矿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施企业安全费用提取、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生产风险金抵押制度,督促各煤矿、非煤矿山和各生产经营企业按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金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确保事故抢险救灾、人员意外伤害的经济赔偿等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五是强化“三同时”制度。在源头管理上,以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为总抓手,对没有经过“三同时”验收的老项目要完善手续,督促其“补课”,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今后,凡未完善“三同时”制度手续的,严禁动工建设,严禁生产经营。 六是强化驻矿(点)安监员制度。各煤矿和年产3万吨以上的非煤矿山,必须派驻安监员,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七是强化矿主带班下井制度。全县所有地下开采矿山特别是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矿山法人代表、矿长、投资人等矿主带班下井制度,要严查下井登记,要让矿主首先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保证井下安全。凡是矿主未执行到位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重处严罚,情节严重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 八是强化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第一,凡发生一般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要停产一个月进行整顿;凡发生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要坚决停产三个月进行整顿,整顿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第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处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触犯刑律的责任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要严格执行倒查制。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一查到底,从严追究企业法人、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监管责任人、相关关联人的责任。 九是强化预警救援制度。今年,我国南方遭受的灾害为我们提高社会应急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去年发生的几起事故对我们的应急救援能力提出了挑战。各乡镇和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一是要加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6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89号)及《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8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二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预案,加强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由相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联动。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各乡镇和企业要建立本乡镇、企业的安全监控指挥系统,运用信息技术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监控监管,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和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化。三是要建立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对灾害性天气及时预警,防止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十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行政许可的范围,在各行业的行政许可制度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三)突出抓好五个专项整治重点。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全年要以隐患治理为重点,集中力量,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扎实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突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通安全一直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故的多发点。为此,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开展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管理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肃查处客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运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要将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作为整治重点,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大对途经学校、村镇等重点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交通管理部门要按上级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查隐患、堵漏洞”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等级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对不按规定进行维护的带病车辆,责令其限期整改。客运站要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危禁物品进站上车,确保安全有序运行。 二是突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打好煤矿整顿和关闭两个攻坚战。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紧全县煤矿的整合工作,督促和指导煤矿企业完善整合后的相关手续,全面提升煤矿单井生产能力。二要督促煤矿加大投入,完善“一通三防”系统,完善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装备。三要根据省政府公告的我县关闭煤矿名单,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关闭煤矿按时关死关严,严防明关暗采。四要严格落实顶板管理的各项攻坚措施。五要认真做好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六要突出非法小煤窑专项整治,加大督促检查和矿山巡查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严防非法小煤窑新开和复开,坚决杜绝非法小煤窑安全事故,特别是死人事故。 三是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特种行业的专项整治。要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和反习惯性违章活动,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要把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设备设施检修等在内的安全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将危险货物交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承运。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员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要抓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查验工作,坚决依法关闭无证生产经营企业和不按要求从事生产的企业厂矿。清明节即将到来,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烟花爆竹销售、储存企业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严禁超量、非法储存、运输和经销。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安监、质检、工商、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从储存、运输、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非法经销和运输活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进入市场。同时,要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储存炸药等违法行为,防止涉爆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森林消防和农村社会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前段时间,雪凝灾害导致我县大量的林木被冰雪压断,随着气温的回升,受损的林木将逐渐干枯,再加上农业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因此,当前我县森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政府和森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死守,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与此同时,农村社会消防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做好农村社会消防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村寨进行检查,严格管理火源、电源,特别要对农村柴草乱堆放重点进行治理,禁止柴草乱堆乱放,坚决防止“火烧连营”惨剧发生。如果因为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清,工作失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县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派出所要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消防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组成检查组深入村寨,对用火用电进行全面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纵火案件,要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惩治。 五是突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建筑施工的安全措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关,消除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严禁将未完工程作为住宿场所,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电线、乱接电器,严防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要加强对装饰装修、室内焊接作业和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落实。多年来,中央和省、市、县在安全生产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但有关部门抓落实的精神、抓落实的办法、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安全生产,说到底就是一个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保护生命的问题。从国内形势看,全国每年有10多万人死于各种安全事故,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我们要设身处地、感同身受地去体会,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是组织领导要有力。安全生产是硬任务、硬指标,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认识到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作为大事来抓,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一方平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是岗位责任要落实。提高思想认识也好,加强组织领导也好,没有具体的岗位责任落实,一切都是空话。这方面我们有许多深刻的教训,必须引以为戒。所有生产、管理岗位都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并坚决落实到位,确保人人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不放过每一个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和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 四是责任追究要严格。要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考核;要继续实行“四不放过”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格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力度,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坚决追究责任,做到“四个一律”,即,当事人一律查处,单位一律通报,领导一律问责,企业一律整顿;要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与惩治腐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五是宣传教育要深入。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厂矿、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养,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事故举报制度,将安全生产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下;要深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宣传贯彻;要切实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认真对待,真抓实干,努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打造文明和谐境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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