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龙佳同志在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丽江市委办公室
发表日期:200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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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江市委常委 市委政法委书记 吉宏•龙佳
(2008年1月11日)
良好的秩序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和条件。旅游业是我市目前主要的支柱产业,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对全市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全局性的意义。近年来,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旅游战线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我市旅游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日益显现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在前进和发展当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点)”问题(简称“四黑”),严重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从去年年初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四黑”为重点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目前取得的成效仅仅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多,下一步还要坚持标本兼治,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为此,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这次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作进一步的研究和部署。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一年来打击旅游市场“四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着力研究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逐步建立各项长效机制的办法和措施,为我市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保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打击“四黑”活动,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联合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从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车辆、购物场所、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按照全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整治,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查处了古城内的非法旅游接待点。“四黑”专项整治小组对设在古城内的商铺、客栈、酒吧的“徒步征友”、“户外探险”、“自助游”、“探险俱乐部”、“生态游”等非法旅游接待点进行了查处,对违法经营者依法进行了取缔、罚款、没收办公用品和非法所得等处理。
(二)查处了依托售票点、散客接待点、景区(点)接待点超范围、非法接待游客的接待点。整治小组对依托售票点、散客接待点、景区(点)接待点超范围、非法接待游客的接待点进行了巡回检查,对无经营资格证、无旅游价目表、相关团队手续资料不全、未明码标价、投放虚假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由有关部门对超范围经营者进行了处罚。
(三)查处了假冒旅行社名称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整治小组对假冒旅行社名称,以售票、咨询等为名私下组团、无证经营、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接待团队的售票点、门市部、商铺、客栈、酒吧进行了打击,依法查封了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散客接待“黑店”经营点,扣压了相关设备和宣传品。
(四)查处了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承包挂靠等不法行为。整治小组对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承包挂靠等不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问题突出的旅行社进行了处罚。
(五)查处了投放虚假广告、物价虚高、质次价高、诱骗消费等违法行为。整治小组对部分商铺、客栈、酒吧投放虚假广告、物价虚高、质次价高、诱骗消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分别作出了处理。
(六)打击了“黑导”。整治小组对未取得丽江市导游从业人员上岗证而从事导游业务,以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等证件充当导游证上岗带团、以单位接待为名从事旅游团队导游业务的“黑导”进行了大力打击,对相关的“导游”人员和违规聘用“黑导”的旅行社依法进行了处罚。
(七)整治了“黑车”。整治小组对从事旅游运营的非营运车、从事旅游客运的报废车、套牌旅游车、勾结不法经营者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以及欺诈游客的出租车进行了大力整治,查处了违法车辆,对车主由交通运政部门进行了处罚。
(八)整治了“黑店”。整治小组检查了1300多家商铺,查处了勾结不法分子对游客进行敲诈勒索、用“托儿”诱导游客购物、出售假冒伪劣违禁商品、价格欺诈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封和处理。
(九)整治了文化娱乐场所。整治小组对丽江辖区内提供低俗节目引诱游客消费,利用色情或暴力手段敲诈游客的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了整治,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了整改和处理。
(十)严厉打击了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的行为。整治小组对在寺庙、景区内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假冒民俗宗教或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消费者钱财,有损丽江旅游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和取缔,对假冒僧人进行了驱逐。
(十一)打击了恶意偷逃古城维护费和各景点门票或在游客集散点和景区沿途拉客行为。整治小组对为了赚取回扣、牟取暴利,打着各种幌子沿途拉客,骗取游客到玉湖骑马场骑马,甚至直接协助游客逃避古城维护费和景区门票费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对屡教不改的非法从业人员依法进行了严厉打击。
在整个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旅游联合执法办和相关部门,共出动各类检查3500多人次,检查各类旅行社(含分社)30家,检查各景区(点)20家,检查旅游饭店194家,检查商铺1900家,检查导游人员3800余人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16起,查封无证经营的“黑店”9家、“黑社”3家,“黑团”187起,责令停业整顿23家,立案查处32起,查处非法旅游营运车辆20余辆,查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不规范经营3家,查处景区(点)利用算命、点灯等欺诈游客钱财的违法行为7起。与此同时,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了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从行业管理、市场整顿、宣传教育等多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以上专项行动,在整顿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维护了丽江的旅游形象,保障了游客以及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旅游业的持续发展。通过专项整治,使一系列一段时期以来严重影响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败坏我市旅游形象的不法行为得到了查处,对不法分子依法进行了惩处,清除了我市旅游市场中的污垢、垃圾和毒瘤,从而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维护了旅游形象,保障了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发展。2007年,我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530.93万人次,同比增长15.4%,其中海外游客40.07万人次,同比增长29.82%,国内游客490.86万人次,同比增长14.36%。旅游业总收入58.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82%,其中旅游外汇收入为11900.08万美元,同比增长34.9%,国内旅游收入为49.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64%。
二是表明了党委、政府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坚定态度和决心,也使旅游企业和各类旅游从业人员受到了教育。去年的专项整治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表明了党委、政府着力培育旅游支柱产业,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同时也发挥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旅的威力,违法行为受到了整治和查处,使违法分子受到了打击和震慑。通过专项整治,也使大多数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旅游法律法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只有依法依规参与旅游经营,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只有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了,旅游企业才能发展壮大,任何企图采用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和伎俩捞取好处的做法,迟早是要受到惩处的,这样做的结果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三是在建立健全旅游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同时也完善了行业管理,强化了行业自律。通过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有机配合,充分发挥了各部门联合办公和执法的行政效能,为有效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综合性热点、难点问题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达到了市委、市政府成立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的初衷和目的。旅游行业管理也得到了健全和完善,原来旅游行业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一些缺位的方面、薄弱的环节得到了充实和加强。在整治过程中一手抓整顿,一手抓诚信建设,组织各级各类旅游协会开展以诚信服务为重点的章程、公约和制度建设,促进各类旅游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合同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增强自我规范意识,使旅游行业自律和旅游企业的自我规范都得到了强化。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党的十七大强调,在今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旅游业是我市目前最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产业之一。旅游业不仅能使我市的经济总量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得到提高,还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城乡发展得到统筹兼顾,是实现科学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最好的产业之一。因此,市委、市政府提出并将坚定地推进“旅游强市”战略的实施,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决策。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为确保我市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目前,我市旅游产业正处于从观光旅游为主向休闲度假旅游为主转变的转型期,旅游业已经形成大产业的发展态势,但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也不断显现,出现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功能性矛盾和障碍,制约了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与旅游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不到位,管理执法机制仍不完善,与旅游产业迅猛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二是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滞后,旅游产业内部要素结构失衡,主要体现在旅游开发建设无序行为较多和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三是旅游消费信息不对称,抑制消费需求的释放。我市旅游产业至今尚未具备成熟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支撑结构,导致一些游客得不到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缺乏面向广大散客的旅游咨询服务机构,缺乏完整的旅游标识系统,旅游信息化水平偏低,同时缺乏充足的旅游专业人才,尤其是缺乏外语专业导游,与国际旅游对接、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能力还比较薄弱。四是“四黑”违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旅游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以挂靠、承包等方式非法取得旅行社经营权、假冒旅行社的名称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或在街头非法散发旅游传单拉客,非法组团的“黑社”;冒用导游人员名称从事导游业务、以经理资格证和领队证冒充导游证上岗的“黑导”;用套牌车、报废车、行政车、私家车非法从事旅游运营和勾结不法经营者欺诈游客的“黑车”;诱骗游客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购物点和非正规民俗文化旅游景点的“黑店(点)”,特别是以色情为诱饵,把游客欺骗到所谓的足浴、桑拿、按摩场所,然后用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钱财的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丽江的旅游形象和声誉。对“四黑”问题,虽然通过前一阶段的打击整治,有了明显的改观。但是如果一旦松懈下来就有可能受利益驱动而出现反弹与回潮。同时,有些旅游景区远离城区,难以进行经常性实地检查,从而为“四黑”问题的存在提供了空间,加之目前有些涉旅法律法规不够配套衔接,检查出来的问题还存在执行难的情况,有待于我们深入研究,切实解决。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景点景区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刚刚闭幕的市委二届四次全会对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实现第三产业新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要求以及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要继续保持严打整治的声威和高压态势,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严厉打击“四黑”为重点的专项斗争,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强力推动丽江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强力推进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当前,我们国家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我们丽江的旅游业,也伴随着全国改革开放的大潮迅猛发展,旅游市场空前繁荣,十分活跃。以旅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已占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旅游业为丽江富民兴市的经济社会效益不断显现。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丽江的知名度日益扩大,由过去名不见经传的边远小镇变为今天的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旅游已经真正成为支撑丽江经济、推动丽江发展的支柱产业。可以说,旅游兴,丽江兴,旅游衰,丽江衰。因此,我们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关心、重视和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就象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丽江的旅游业,使这项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旅游业是一项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产业,特别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针对“四黑”问题对旅游市场的干扰和破坏,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正确决策,于去年初成立了旅游“四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后因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10月份市委办又发文成立了以我为组长、市政府张学明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和耀新局长、市委政法委陈彪副书记为副组长以及20个部门和区县领导为成员的丽江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们一定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职尽责,迎难而上,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励精图治,勤奋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和检查落实等各项任务。
旅游“四黑”的滋生和蔓延有其复杂而深厚的土壤和条件。打击“四黑”,整治旅游市场,既是当前一项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除了继续深入开展“四黑”专项集中整治以外,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问题的长效机制上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在继续集中深入打击旅游“四黑”、巩固目前所取得成果的同时,要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的长效机制上动脑子、想办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只要有利于防范和打击旅游“四黑”问题的滋生蔓延、符合旅游执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就可以建立,什么措施有效,就采取什么措施,什么手段管用,就采用什么手段。各区县也要按照我市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的各项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为了强化旅游治安管理,维护景区稳定,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经公安政法和旅游部门反复研究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下一步准备在市公安局组建编制为50人的旅游治安管理支队,今后条件成熟时再升格为旅游公安分局,专门负责旅游景区的治安管理和查处旅游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政法部门要为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支柱产业的做大做强,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一些超常规、特殊化的政策措施进行支持保护。原有的一些办法和措施,如旅游联合执法办在关坡收费站和长水路设立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点等做法,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下去,涉及的经费问题请市旅游局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研究解决。
(二)重拳出击,各尽其责,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四黑”专项斗争。在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一步要以旅游联合执法办为载体和纽带,充分发挥和调动各部门的职责和力量,抓好打击整治“四黑”的各项工作:
1、由工商部门牵头,旅游、物价、质监、药监等部门配合,继续开展打击“黑社”综合整治行动。继续查处设在古城、束河等地商铺、客栈、酒吧的“徒步征友”、“户外探险”、“自助游”、“探险俱乐部”、“生态游”等非法旅游接待点;查处依托售票点、散客接待点、景区接待点等超范围经营或搞承包挂靠等违规行为;查处投放虚伪广告、物价虚高、质次价高、诱骗消费等行为。对长期扰乱旅游市场的“黑社”,工商部门要坚决把其老窝彻底端掉,把滋生“黑社”的土壤铲除,把“黑社”的保护伞打掉。对涉及勾结“黑社”违法经营的企业该查封的查封,该处罚的处罚,决不姑息。
2、由旅游部门牵头,开展打击“黑导”综合整治行动。目前少数“黑导”混迹旅游市场,破坏导游市场秩序,侵害了合法旅游从业人员的利益,市场上出现的欺客、宰客、抛团现象,往往与“黑导”的违法违规行为联系在一起。旅游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全面出击,对“黑导”实施全方位的打击。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黑导”依法严厉打击。旅游部门对聘用“黑导”的旅行社,要从快从严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绝不手软。
3、由交通部门牵头,开展打击“黑车”综合整治行动。“黑车”扰乱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给道路交通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交通运政部门和公安交警要采取有效措施,对黑车一查到底,依法重处重罚;对租用黑车的旅行社,旅游部门要从重处罚直至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从业者,公安部门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由工商部门牵头,开展打击“黑店(点)” 综合整治行动。“黑店(点)”采取诱骗欺诈的手段坑害游客,广大游客对此深恶痛绝,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中,工商部门要对“黑店(点)”一查到底,对于那些屡教不改、严重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惩治腐败入手,坚决打掉“黑店(点)”的保护伞。
5、由公安部门牵头,文化、工商、旅游、运管等部门配合,集中开展对拉客宰客、色情敲诈不法行为的整治。对涉及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对涉及的场所由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其实行“一次性死亡”,对涉及到的宾馆酒店实行降星处理,对涉及到的旅行社或导游实行停团处理,对涉及到的出租营运车辆取缔营运证。
6、由民宗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利用烧高香、算命、测相、点油灯等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的行为。
7、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部门、古城管理局配合,继续严厉打击偷逃古维费的不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以上七项行动计划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打出实效,震慑不法经营分子,将我市打击“四黑”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旅游市场“四黑”问题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要求,确保时间抓得紧,措施抓得实,把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有关职能部门不仅要做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配合、协调,而且要明确责任,加强对本部门负责的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指导,强化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同时,各部门要定期将本部门的工作进度、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于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年终进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旅游市场整治态度不端正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作相应处理。
三、几点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整治与发展“两手抓”。既要坚持旅游市场重点治乱,为我市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又要坚持把发展作为旅游工作的第一要务,抓好旅游产业布局调整、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客源结构调整,夯实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实现我市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既要在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中推进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又要在实现旅游业的加快发展中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要政企互动进行全面治理。各部门要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形成专项整治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实行全市旅游专项整治一盘棋,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发改、文体、卫生、监察、民族宗教等部门和所有旅游产业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实行互动,明确分工,互相协作,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实行全社会、全行业综合大治理,形成旅游市场整治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动各行业、游客、市民共同参与监督,同时调动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舆论监督。
(三)要建立健全全市游市场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目前,我市虽然已经设立了旅游联合执法机构,但是各部门之间的日常沟通和联动执法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牵涉面广、关联度大、时效性强、采证难度大。因此,要建立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如旅游部门在检查旅行社时,发现旅行社聘用的车辆是黑车,则应同时通知交通部门对黑车进行查处
(四)要实行整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相结合。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五)要采取行政与法制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标本兼治。目前,我国旅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仍不够完善。因此,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善于整合法律法规资源,结合《丽江市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各种有利于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法律法规为我所用、联合执法,这样,我们在动用行政处罚手段时,就可以做到底气足、腰板硬,既做到文明执法,又做到依法行政,提高市场整治工作的功效,进一步解决制约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作出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市委提出并着力实施的“旅游强市”战略振奋人心,为促进丽江旅游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前一阶段打击整治取得的明显成效为我们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鼓舞了斗志,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群策群力,开拓奋进,真抓实干,为夺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新胜利,全力推进丽江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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