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丽江市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结果通报》(云政办函【2020】75号)反馈丽江市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为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彻底整改,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前提下,丽江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南省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丽江市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于2020年10月3日以通知形式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执行。
二、制定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结果通报》
三、主要内容
《整改方案》围绕丽江市存在的四个方面7个问题和举一反三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责任提升群众满意度、强化监督问责,强化整改信息成果报送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